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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做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的通知》。
冷鏈專項
《通知》顯示,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及新購置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補貼時間自《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交規(guī)劃發(fā)〔2024〕90號)文件印發(fā)之日(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報廢貨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日期、新購置貨車《機動車行駛證》注冊登記日期和《道路運輸證》發(fā)放日期均應在政策實施期內)。
《通知》對報廢貨車、報廢更新貨車及新購置貨車的符合標準作出明確規(guī)定:
(一)報廢貨車符合以下條件的,車輛所有人可以申請資金:1.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中型、重型營運柴油貨車;2.持有公安機關開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和具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開具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及車輛注銷前,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fā)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
(二)報廢更新貨車符合以下條件的,車輛所有人可以申請資金:
1.報廢車輛應當符合前述(一)中報廢車輛要求;
2.新購置車輛應當為注冊登記的國六排放標準或新能源車輛,并持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fā)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其中,新能源車輛應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3.新購置車輛與報廢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一致。
(三)新購置貨車符合以下條件的,車輛所有人可以申請資金:新購置車輛應當為注冊登記的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須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車選型技術要求》(GB/T 29912)相關要求,并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且持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fā)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資金申請:申請交通運輸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營運貨車所有人應當在政策實施期內向其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報《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
1.申請老舊營運貨車報廢補貼資金的,提交《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道路運輸證》(或《道路運輸證》注銷證明),以及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
2.申請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提交報廢車輛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道路運輸證》(或《道路運輸證》注銷證明),新購置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以及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
3.申請新購置車輛補貼資金的,提交《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以及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
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按照報廢車輛類型、提前報廢時間和新購置車輛動力類型等,實施差別化資金標準,具體標準按交規(guī)劃發(fā)〔2024〕90號文件執(zhí)行。
本文標簽: 冷鏈物流政策